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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傭終止合約原因有邊啲?合法即時解僱情況一覽

外傭終止合約原因有邊啲?合法即時解僱情況一覽

OnePlus   更新於 2026-10-11

請姐姐返嚟幫手,有時相處唔埋,僱主好自然會諗:「可唔可以即刻炒佢?」但外傭終止合約原因並唔係話唔開心就可以即時解僱,《僱傭條例》有清晰規定,搞錯咗隨時由「合法解僱」變成「違法解僱」,賠錢之餘仲可能被檢控。呢篇文講清楚合法與違法嘅分界、通知期同代通知金點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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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傭終止合約原因主要有邊幾類?

好多僱主一嬲就想即時叫姐姐走,但外傭終止合約原因喺法律上大致分做三大類,每類嘅通知要求同賠償責任都唔同,要先搞清楚自己屬邊一類。

1. 一般終止:任何原因都可以,但要畀通知

最常見係雙方按合約條款終止僱傭合約,例如唔啱性格、屋企有變、純粹想換人。呢類終止唔需要特定解僱理由,但必須畀一個月通知,或畀一個月工資作代通知金。

2. 即時解僱:僱傭條例第9條下嘅嚴重情況

如果姐姐犯咗嚴重過失,僱主可根據《僱傭條例》第9條即時解僱,毋須通知或代通知金。但門檻好高,「表現唔好」、「態度差」通常唔夠班。

3. 違法解僱:條例明文禁止嘅情況

有啲原因,無論姐姐表現如何,都絕對唔可以攞嚟做解僱理由,例如懷孕、工傷、放有薪病假等,用呢啲原因解僱屬違法,僱主可能被刑事檢控。

僱傭條例第9條:咩情況可以即時解僱?

「即時解僱」聽落好吸引,但法律門檻遠比想像中高。根據勞工處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九章,僱主只可以喺以下情況即時解僱僱員:

  • 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而又合理嘅命令
  • 行為不當,與正當及忠誠履行職責嘅原則不相符
  • 犯有舞弊或不忠實行為
  • 慣常疏忽職責
  • 因其他理由,僱主有權根據普通法即時終止合約

1. 有機會構成即時解僱嘅例子

實際上,有機會符合第9條嘅例子包括:偷竊僱主財物、虐待家中長者或小朋友、瞞住僱主長期私自外出留宿、偽造文件、屢勸不改仍嚴重疏忽照顧職責等。重點係情節要「嚴重」,僱主最好有實質證據。

2. 一般唔夠班做即時解僱嘅情況

相反,煮飯唔啱胃口、打掃唔夠乾淨、同僱主嗌交,只屬表現或態度問題,唔足以即時解僱;堅持即時炒人,姐姐可以向勞工處申索代通知金。穩妥做法係行一般終止程序,步驟見炒工人流程完整教學。

邊啲原因絕對唔可以成為解僱理由?

講完可以炒嘅情況,更要緊係知道邊啲外傭終止合約原因係法律禁止。以下幾類,無論關係幾差都唔可以作為解僱理由。

1. 懷孕及產假期間

姐姐一旦懷孕並按法例發出懷孕通知,僱主喺懷孕期間至產假結束期間一律不得解僱,否則屬刑事罪行,最高可罰款10萬元兼要賠償。一知道姐姐有BB就諗住換人,絕對唔得。

2. 工傷或有薪病假期間

姐姐因工受傷、正喺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嘅工傷處理期間,或者放緊有薪病假,僱主同樣唔可以解僱,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元,另須支付補償。唔好以為「姐姐病到做唔到嘢」就可以炒。

3. 其他受保障嘅情況

僱員因喺勞資審裁處作證、參與職工會活動、或舉報僱主違例而被解僱,都屬違法。詳細條文可查閱勞工處《僱傭條例》問答:終止僱傭合約。

合法同違法終止原因對照一覽

下面將常見嘅外傭終止合約原因按法律性質整理成對照表:

終止合約原因法律性質通知要求
雙方協議、唔啱性格、想換人合法(一般終止)1個月通知或代通知金
偷竊、虐待家中成員、舞弊不忠可即時解僱(第9條)毋須通知,但要舉證
屢勸不改嘅嚴重疏忽職責可即時解僱(第9條)毋須通知,宜先有書面警告
表現一般、態度差、嗌交屬一般終止,唔宜即時炒1個月通知或代通知金
姐姐懷孕或放緊產假違法解僱禁止,可罰款及賠償
姐姐放取有薪病假或工傷期間違法解僱禁止,可罰款及賠償

同樣係「炒姐姐」,唔同解僱理由嘅法律後果可以相差好遠。另外,姐姐做滿5年而被解僱(唔係第9條嘅嚴重過失),僱主要支付長期服務金,計法可以睇外傭長期服務金點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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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期同代通知金點計?

搞清楚解僱理由合法之後,下一步就係通知期。標準外傭僱傭合約(ID 407)訂明,試用期後任何一方終止合約,須畀對方不少於一個月書面通知,或畀一個月工資嘅代通知金,期間姐姐仍要照常工作。

1. 試用期內嘅特別安排

試用期內規定寬鬆啲:首個月內,任何一方可即時終止合約而毋須通知;第一個月之後,須給予不少於7日通知。不過即使試用期內,上文嘅違法解僱情況(例如懷孕)仍然適用。

2. 代通知金、尾數同後續手續

代通知金相等於通知期內僱員應得嘅工資,一般以月薪計算;畀足一個月通知就唔使額外支付。終止合約後,僱主要喺7日內支付所有尾數(未放年假薪酬、回程機票同津貼等),並書面通知入境處;細節可參考勞工處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索引,整套流程亦可睇外傭合約完全指南。

常見問題 FAQ

以下係僱主最常問嘅終止合約疑問。

Q1:姐姐表現差,可以即時解僱嗎?

答:一般唔可以。表現差只屬一般終止範圍,要畀一個月通知或代通知金;除非涉及偷竊、虐待等第9條嘅嚴重過失。

Q2:即時解僱姐姐,仲使唔使畀長期服務金?

答:基於第9條嚴重過失解僱,毋須支付;但如果係一般終止,而姐姐做滿5年,僱主就要支付長期服務金。

Q3:姐姐懷孕,真係完全唔可以終止合約?

答:僱主喺姐姐發出懷孕通知後至產假結束期間不得解僱,違者屬刑事罪行。唯一例外係嚴重過失,但舉證責任好重。

Q4:解僱外傭後,幾時要通知入境處?

答:僱主須喺合約終止後7日內以書面通知入境事務處,姐姐亦須按逗留條件限期內離港。

結語

總括嚟講,判斷外傭終止合約原因係咪合法,關鍵係三件事:一般終止任何原因都得、但要畀一個月通知;即時解僱只限第9條嘅嚴重過失、僱主仲要舉證;懷孕、工傷、病假就碰都唔好碰。做多一步功課,可以幫你慳返唔少麻煩。如果係和平完約而唔係解僱,做法有少少唔同,可以睇埋外傭完約不續約注意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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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免責聲明】本文內容只供一般參考,並不構成法律意見。法例或會不時修訂,個別個案亦有差異,如遇實際勞資糾紛,建議向勞工處或法律專業人士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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